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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共融社會】資歷要求無劃一標準 申訴專員主動查政府外聘傳譯服務

發佈時間: 2020/10/12

香港向來是華洋共處之地,政府部門不時需要安排外語,甚至是內地方言的傳譯服務。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,審研政府當局外聘傳譯服務的安排是否有可改善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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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署稱,提供合適和可靠的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服務,是向不同種族及語言的人士提供服務和支援的重要一環,不但可保障只能操外語或其他方言人士的權益,亦可促進當局的工作成效,惟政府現時並無整合可供各部門聘用的外聘外語,以及中國方言(普通話及廣東話除外)傳譯員的資料,對傳譯員的資歷要求亦沒有劃一標準。

公署初步查訊發現,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外聘傳譯員時,都會參考司法機構的兼職法庭傳譯員登記名單,惟司法機構政務處自前年8月起已停止向外提供該登記名單。

部門各自外聘傳譯員 耗不少資源

署方認為,若由各部門及機構自行尋找及採購外聘傳譯服務,不但耗用不少時間和資源,亦難以保證傳譯員的質素。故申訴專員決定就有關安排展開主動調查,旨在探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推行《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》的同時,如何改善政府整體聘用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的工作。

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下月12日或之前,以書面方式就上述課題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意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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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李卓謙

責任編輯:陳浩義